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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本公司為方便準買家而提供本項即時網上競投服務。本公司保留拒絕網上競投或撤回網上競投之許可,以及拍賣期間停用網上競投之權利。本公司不會就拍賣會期間任何錯誤或未能執行網上出價負責,包括但不限於任一方之網上競投連線中斷,或網上拍賣系統軟體之故障導致之錯誤或遺漏。
     
  2. 拍賣官會於拍賣開始前或於相關拍賣品競標前對注意事項作出通告,準買家須負責自行注意所有於拍賣會場發表之通告。建議使用即時網上競投服務參與競投的準買家,於拍賣開始前登入,以確保準買家得知拍賣開始前所作出之通告。
     
  3. 出價程序中當準買家按下「競投」鍵,即視作已遞交競投。倘由準買家之電腦傳送成功競投至本公司,即表示閣下接受且同意業務規則及本公司規定,並確認以此方式遞交之競投為最終出價,且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修改或撤回競投,且同意支付全數買入價,包括買家應支付之落槌價、服務費,及所有適用之稅項與其他費用。
     
  4. 電腦螢幕顯示「反競價」包括從拍賣會現場之競投、電話競投、書面競投,及拍賣官代表託售人為低於底價之拍賣品出價。倘網上競投與「反競價」於同一時間作出,「反競價」一般會優先於網上競投。而拍賣官擁有決定成功競投人誰屬或重新作出競投之權。 
     
  5. 競投遞增金額會顯示於電腦螢幕上,拍賣官有權更改拍賣會場上及電話競投之競投遞增金額,惟網上競投人須以完整競投增額出價。而網上競投人不會見到於拍賣會場展示之貨幣匯率顯示屏幕。 
     
  6. 網上競投會被列入記錄。如有爭議,或競投人之網上紀錄與拍賣紀錄有異,將依據拍賣會保存之拍賣紀錄作最終決定。 
     
  7. 成功競投之買家將於拍賣會後收到通知及發票。若網上購買拍賣品之資料與發票內容有所差異,則以發票為準。買家付款及領取拍賣品之規範詳業務規則。